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路径选择
2012-3-22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理念需要不断更新,实践需要不断探索,政策需要不断完善,理论需要不断深化。自然,其中的问题也会层出不穷。针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问题,当前的路径选择应着力于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既要加快普及,又要加快提高。
中国特色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理论分析
党的十六大以来是我国文化改革发展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十分活跃并取得重要成果的时期。这一时期,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就是从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出发,对文化进行了科学分类,一类是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的公益性文化事业,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这一部分由政府来主导,由公共财政做支撑;另一类是满足多样性、多层次、多样化文化需求的经营性文化产业,这一部分按市场机制来运作。基于此两分法,确立了文化建设的基本思路,那就是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两手抓,两加强。这一做法,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是我国在文化建设上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
理论是理念的语言形式和具体表达,有什么样的理论,就会有什么样的实践,理论的突破必然带来政策的突破,理论的创新必然推动实践的创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总结了近年来文化改革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分析了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道路,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形成了国家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指明了新形势下国家文化发展政策的基本取向,取得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决定》对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对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对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对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对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对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都作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每一个部分都闪耀着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理论创新的光辉。
《决定》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内涵。《决定》指出,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任务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即“三个体系”和一个“一体化”: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从理论上看,现阶段公益性文化事业主要包括上述“三个体系”和一个“一体化”。这个界定,明确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内容和范围,对于现阶段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决定》明确提出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目的在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并强调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凸现了公共文化服务的独特定位。这意味着只要是属于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都要纳入公益性文化事业范畴,都要予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包括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属于人权范畴。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次把文化权益纳入人权范畴,提出人人有权通过国家的努力和国际合作,实现自己的文化权利,文化权利是个人尊严和人格自由发展中不可剥夺的一部分。1998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了十二项原则,其中包括:可持续发展和文化繁荣是相互依存的;人的发展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使个人在社会和文化方面得到充分发展;文化创造力是人类进步的源泉,文化多样性则是人类的财富,是促进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因素;文化政策的基本目的是确定目标,建立结构和争取得到适当的资源,创造一个充分发展的人文环境,等等。这些表述充分说明,人类的发展最终是以文化来定义的,而文化首先体现在人人享有的基本文化权益上。公益性文化事业着力于屏蔽市场的影响,使基本文化活动成为所有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这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评价指标。可见,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理论创新也是对国际文化权利理论的创新。
进一步丰富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使得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策从模糊抽象变得清晰具体。《决定》提出:要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方面,还主张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强调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经常性财政预算的同时,《决定》提出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服务,政策措施包括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这一思路的落实将极大提高公共财政投入的效率,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的积极性。
《决定》明确了现代传播体系的内涵和建设任务。发展现代传播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和重要出版社建设;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打造国际一流媒体;建立统一联动、安全可靠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完善国家数字图书馆建设;整合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国家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发展各类信息网络设施,实现互联互通,有序运行。这一表述充分体现了技术的先进性和全球化视野,特别是强调把新媒体纳入现代传播体系,必将创新现代传播体系格局。
《决定》首次提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其主要思路和措施包括: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和阐发;加强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加强国家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入挖掘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这一阐述对几十年来的实践进行了梳理和系统总结,是传统文化继承发展理论的创新。
《决定》明确了提出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的命题和部署。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理念是区域均衡发展理论的体现,首先在经济领域提出,后来延伸到社会领域、政治领域。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是六中全会的新部署,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概括起来主要是:加强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深入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支持与帮扶力度;推进文化下基层活动经常化;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帮扶;媒体办好农村版和农村频率频道,做好主要党报党刊在农村基层和农村发行和赠阅工作;支持文化服务机构深入基层和农村提供服务;中央、省、市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文化建设。这一部署周到具体,操作性强,丰富和深化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理论。
新世纪以来中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实践分析
近十几年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自觉期和夯基期。国家相关部门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强化政策资源配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公共性文化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家书屋等重点惠民工程,显著改变了广大农村的文化服务基础薄弱状况,初步形成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通讯社、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社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有线、地面、卫星传输覆盖网络的数字化,推进广播电视全球传播网络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媒体发展,基本形成了现代传播体系;加强国有和民间博物馆建设,鼓励支持国学研究,加强传统文化教学,建立国家和省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进行资助保护,弘扬传统节日文化,进一步完善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重点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和网络建设,着力推动城市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城乡文化建设差距明显缩小,一体化格局正在形成。
总结近年来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经验,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把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水平在很大意义上代表着国家的水平。我国城乡差别大,且农村财力薄弱,自身无法承担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任务。四大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都是针对农村实际实施的。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必要的财政投入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支撑和基础。“十五”期间有的文化惠民工程虽然有国务院的文件,但是由于财政投入不足,难以达到实施目标。2006年之后,中央和省两级财政明确投入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体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均实现了跨越式推进。2006年国家各级财政对文化支出685亿元,2010年达到1528亿元,增长幅度超过10倍。“十一五”期间,全国文化事业费总计超过1220亿元,年均增幅19.3%。近年来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主要得益于财政的支持。
先摸索,后试点,再推广,不断完善,不走弯路。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难以由中央率先设计一个统一的方案和项目。许多重点建设项目源于地方的创新之举,主管部门总结这类创举的经验并在全国推广。比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就起源于一个上世纪90年代中期某个县的探索,国家广电主管部门在总结其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当时农村电影的发展形势部署了“2131工程”,即到21世纪,实现一个行政村一个月放一场电影的目标,后来更名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从部门行为到国家行为。这是十多年来公益性事业项目演进的基本路径。从基层创举到主管部门组织推广,取得成效并获得广泛社会支持,其重要性、价值和可行性得到中央政府认可后,便成为国家行为,纳入中央工作部署,举国家之力推行之。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等均是如此。由此可见,在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中,行业主管部门对人民现实需求、基层动态的敏锐把握和抓住时机予以推行,至关重要,藉此不断呼应社会诉求,与时俱进拓展工作面。
政府扶持,社会参与。从实践来看,公益性事业建设活动的效益具有显著的外部性,在建设主体和参与主体方面亦具有显著的社会性。在项目启动和运行过程中,政府的政策与资金扶持是前提,是基本的力量,但在持续运行中,社会的参与是不可或缺的。一个只有政府关心、没有社会参与的公益性活动是缺乏社会基础的,当然也是难以持续的。我国的文博事业原来全由政府包揽,缺乏发展活力,结构单一,服务质量不高。后来在政策的扶持下,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主题博物馆纷纷兴起,成为地方文化的亮点和政府举办综合性博物馆的有效补充,保留了许多民间文物和文化,丰富了当地的文化和旅游服务。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如果全由政府来举办,将会因为成本巨大而难以为推广难以持续,因此,广电总局采取了“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群众受惠”的机制,引导企业和个人来参与,政府的扶持体现在放低政策门槛和购买部分服务,农村放映队基本上是个人,农村电影院线基本上是企业,企业利用放映活动聚集的观众资源开办广告业务,依托公共服务活动平台形成了信息发布平台。社会的参与给农村电影放映带来蓬勃生机。有线电视网络的建设也是如此。
完善政策,构建体系。在开放的环境中,公益性文化事业应该是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域,公益性与公共性是一体的。政府的职责主要是提供一定的资金扶持、制订好规则,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并根据事业持续发展需要,健全政策、建立标准,形成各部分、各环节相互衔接、互相呼应、互相支撑的体系。
可以看出,近十年来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借鉴了自1978年以来经济领域改革发展的经验,体现了探索、总结、再探索、不断完善形成制度的渐进式过程,充分发挥了各地各有关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和内在要求。为什么十六大以来成为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政策力度最大、投入最多、发展最快的时期,一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人民生活从温饱型阶段迈入了享受型阶段,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不断增强;二是政府财力显著增强,有相当的财力可以投入文化事业;三是党和国家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国家对文化软实力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期盼。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理念需要不断更新,实践需要不断探索,政策需要不断完善,理论需要不断深化。自然,其中的问题也会层出不穷。总体来说,当前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其一,有些地方认识有待提高。各级党和政府领导的重视程度决定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力度和发展水平,不重视的地方,公益性事业建设必定滞后。中央提出要将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总体部署,有些地方还未能做到这一点,在强调经济发展的同时忽视了文化发展。其二,政策不够完善。政策的前瞻性不强,使得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累积性问题常常会制约和消解其他政策效果的发挥。其三,人民群众主体性发挥不够,在一些文化惠民工程中,存在“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有些地方,农民不爱农家书屋,不爱看放映的电影,原因是没有提供他们爱看的图书和电影。投资巨大、制作精美的电影大片在农村不一定受欢迎,而本地制作的戏曲片和农业纪录片却让农民屡看不厌,这值得深思。其四,有些省区的财政支持未能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资金难以得到持续保证且缺口大。这一点在市县广播电视台的建设中尤为突出。此外,还存在如社会机构参与少、法律法规不健全、覆盖人群不全,特别是对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需求满足不够,标准与评估考核缺位、重城轻乡等问题。
推进中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路径选择
《决定》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做了重点阐述,这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大纲,也意味着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新一轮热潮已经兴起。针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问题,当前的路径选择应着力于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既要加快普及,又要加快提高。
以项目为依托,以财政投入为基础,最大限度发挥人民群众主体性,加快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并使其逐步升级,不断丰富工程内涵。就广播电视来说,应加快完成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的村村通,进而提出户户通的目标,与此同时明确广播电视节目对农村服务的目标和要求。目前,“通”已不是最主要任务,最主要任务是有效满足各地农村群众的需求,提供针对他们生产生活需求的节目服务。在强调广播电视城乡同覆盖的同时,务必强调广播电视机构提供广大农村群众欢迎的节目,各地方台提供满足当地农村群众特色化需求的节目。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和农家书屋都应就内容提供提出明确的具体的要求,并财政上予以引导和支持。社区文化服务是改善城市基层民众文化生活主要渠道,应总结各地经验,设计全国性的社区文化服务建设项目一揽子工程,比如在各社区设市民文化中心,使市民不出1000米就可参加社区的公共文化活动。此外,要考虑到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群体的特殊需要,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关键是保证有钱干事、有人干事、干事有规范有考核有监督,也就是要健全财源机制、组织队伍和监督机制。
以技术为先导,以内容为核心,加快现代传播体系建设升级。现代传播体系是文化的载体和服务网络,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体”。尽管已基本形成现代传播体系,但信息和数字技术的发展使现代传播体系面临不断升级的过程。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使所有的传播手段、传播内容、传播服务都面临一次深刻的革命。从技术上,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出版物、通讯社等等都要实现数字化传播和融合传播,影视制作播出、放映均要数字化、高清化,有线广播电视网在数字化改造基础上,还要进行IP和宽带化改造,成为以音视频业务为基础的综合信息服务网,卫星广播电视、地面广播电视也要数字化。从空间上说,现代传播体系,不仅要覆盖到全国任何城乡,而且要覆盖到全球,实现中华文化的全球化传播。近年来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新华社、人民日报以及部分出版机构正加快建设全球传播网。从新媒体看,要加快互联网站尤其是网络音视频业务的建设,这是未来现代传播体系的核心。总之,现代传播体系建设要向数字化、综合化、全球化升级。在这一进程中,国家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制订科学的规划和目标,出台具体政策支持现代传播体系建设,在保证财政适当投入的同时,逐步降低政策门槛,区别不同情况引入其他主体和社会资本。
以学校为重点,以社会为依托,以传媒为平台,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曾受到巨大的冲击。在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全球化的背景下,如何传承和光大优秀传统文化,使之成为中华民族前进的文化基础和精神动力,已经成为十分紧迫的问题。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化的社会工程,需要所有相关部门协调行动,从顶层设计上做出战略规划和部署。各级政府应设计相关项目和基金,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研究保护、传媒宣传、政策引导、法律法规、全民参与等各个方面协调行动、全面推进。与时俱进,充分挖掘、总结和阐发优秀传统文化,广为宣讲传播,形成一种社会氛围,使之入眼入耳入脑入心。在政策上,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作为基本国策和长期任务,把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优秀传统文化和优秀现代文化的交融和转换。
以农村为重点,以农村群众为主体,以农村文化为特色,以项目为依托,以公共财政为支撑,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城市文化建设,因为人群集中,居民整体收入和受教育程度较高,市场资源富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强,社会投入意愿强,产业化发展带来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文化建设,因为人群分散、交通不便,居民整体收入和受教育程度较低,市场资源稀薄,社会效益强而经济效益弱,社会投入意愿弱,目前难以产业化发展。针对这一差别,政府应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工作重点进行部署,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采取立项目和建工程的办法,逐步推进。一方面,支持城市文化服务业务向城郊延伸,并向乡镇推进;另一方面,以政府为主导,在农村兴建各种文化设施,组织和引导农民开展文化活动。在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的同时,应避免城乡文化建设和服务的同一化。文化是生产生活的组成部分,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不同,精神文化需求也不同。因此,应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出发,开展有农村特色的文化建设,关键是要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体性,深入了解和充分尊重他们的需求,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保证农村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和长效运行,应建管并重,把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把队伍保障纳入机构设置,形成有钱干事、有人干事、有机构管事、有规范评估的良性机制。鉴于目前有2.4亿多农民在城市打工和生活,他们身份是农民,规模庞大,在城市却属于边缘化群体。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必然要求将这个庞大的群体纳入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在农民工聚集的社区,应由属地政府提供专门的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
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和文化建设的基础。六中全会必将成为国家文化建设的历史性契机和新的起点,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开创一个全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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